经研究决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12个)
二、引进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以研究生专业为准。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3.应聘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4.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就读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
5.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6.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3)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原为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满服务期离职的;
(5)曾入闱我市范围内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应聘者;
(6)采用远程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所获国(境)外文凭证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三、相关待遇
1.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硕士研究生享受生活补贴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享受生活补贴2000元/月,连续享受3年;
3.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4.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七级职员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四、报名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6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将相关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报名电子邮箱:xdqrsjrsrc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②《萍乡市湘东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个人详细简历(包括自荐材料);③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两张;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⑤在萍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⑥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
4.报名确认:应聘者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未收到回复或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0799-3377286。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一)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通过资格初审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始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素质、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引进。所有岗位按照1:2的比例开考,若实际到场面试仅1人时,该面试人员需达到本考场所有面试人员分数的平均分且不低于70分方可入闱。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与录用
1.体检。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仅递补1次。
引进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考察组主要对入闱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表现、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湘东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经市级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后报区人事领导小组批准,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专业分类参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本次人才引进对进入面试的萍乡市外考生均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考生向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萍的城际间的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交通、食宿票据原件,补贴标准:江西省内萍乡市外500元/人、江西省外1000元/人,不足标准的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东区委组织部、湘东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雨佳
政策咨询电话:0799-337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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