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萍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批“昭萍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萍才办字〔2022〕2号),正式启动第三批“昭萍英才”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引进的各类人才及获批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和科研技能成果。
二、申报类型
1.2020年10月1日以来引进的,符合高层次人才“引领工程”、紧缺急需人才“汇聚工程”、萍籍人才“回归工程”、大中专毕业生“圆梦工程”和本土技能人才“提升工程”等五大人才工程相应规定要求的各类人才(团队);
2.2020年10月1日以来获批的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3.2020年10月1日以来获批的各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研技能成果。
五大人才工程实施细则及申报项目所需材料(见附件)。
三、相关事项
1.湘东区“昭萍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由湘东区委组织部牵头统筹,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初审把关后,根据申报类型,将申报材料报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区委人才办汇总统一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高层次人才“引领工程”引进类人才(团队)的申报初审工作(区人社局人事人才股,刘婷格,0799-3377286);大中专毕业生“圆梦工程”引进类人才(团队)的申报初审工作(区人社局就业股,黄瑾铨,0799-3377926);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引进类人才(团队)的申报初审工作(区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股,易蓉,0799-3377898)。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萍籍人才“回归工程”引进类人才(团队)的申报初审工作。(区商务局,段伟丰,0799-3377661)
区工信局牵头负责紧缺急需人才“汇聚工程”引进类人才(团队)的申报初审工作。(区工信局经济运行股,彭甜,0799-7175673)
区科技局牵头负责相关科技创新平台、科研技能成果的申报初审工作。(区科技局业务股,文象华,0799-3419976)
2.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团队)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
3.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
热忱欢迎湘东区的各类人才及团队踊跃申报。
“昭萍英才”计划实施细则 “昭萍英才”计划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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